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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17章(1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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只不过,解释的前提是要有人提问。

陆崇憋着坏,知道问了他肯定也会狡辩,所以干脆就不提那事,自己在心里暗爽。

林雪河转着手上的铂金戒指,感觉戒指也烫手,没一会儿就摘下来扔给他。

陆崇美滋滋地戴上。

完全忘记他当初对这东西的象征意义有多抵触。

两天没回来,水杯里的风车玫瑰已经有了凋谢的姿态。

那是从平行世界里回来时,林雪河随手带回的纪念品。也是另一对林雪河和陆崇婚礼上用的花。

怕林雪河看到了会不高兴,他偷偷在附近的花店里订了新的玫瑰送来,也插到水杯里保持原样。

但其实林雪河压根就没注意到那些细节,自己都忘记了。

他们短暂地度过了一段安静的日常。

陆崇不放心他自己在家,能逃掉的课都逃了,远距离的拍摄也都推掉。还约了手工定制的店到家里来给他量脚型,记录他行走的姿势习惯,做他穿起来最舒服的鞋子。

在新鞋做好之前,林雪河名正言顺地窝在家里,出门就要抱。

这天午饭后一起去逛超市,他们买了超多东西,推着满满当当的购物车从地下城的电梯里走出来,正遇到蹲守的狗仔。

陆崇露出i人的职业假笑,主动向拍他的人打了招呼。

放在以前,他是肯定懒得在私人时间还努力营业的,只看荧幕作品就够了。但作品上映都有周期,需要时间等待,他现在不想只要口碑了,他还想要人气。

如果他在人类社会里更有知名度——家喻户晓的那种,忽然消失就会引起公众震惊,舆论沸腾。想杀他就更麻烦了。不仅难杀,还得考虑后续该怎么掩盖死因平息物议,复杂程度直线上升。

他的母亲曾经拿过影后,最后却还是悄无声息地消失。那么他要更有名,其他种族才会更顾虑让他消失要付出的代价。

他不想再当连名字都不配被记住的人类。

他要做最特别的那个,最……能和林雪河站在一起的那个人。

林雪河坐在购物车里,左拥右抱地揽着零食,看他逼着自己跟媒体互动,完事之后评价,“比前天在商场遇到粉丝的时候好了一点。”

陆崇把他和零食一起抱上车:“唉,我下次继续努力。”

可怜,无助,被难倒jpg。

今天下午还有一项行程。

失踪人口楚河的遗体不知道被带去了哪里,就只有脑袋还被扔在他家门口。他们回来的时候又见到那只黑袋子,心里一戚,也不能不管,就带回家族烧掉了。陆崇找了块墓地把骨灰安葬,忙活几天刚弄好。

楚河没有其他家人,学校里的老师同学和朋友们都以为他失联失踪,或许永远都想不到他遭遇了什么。

林雪河嘴上说没有很在意,去墓园之前还叫他开车找书店,买了两大箱漫画一起带过去,给搬到墓碑前供上。

还说要给妹妹多做点动画烧掉呢。自己先被烧掉了。

林雪河看着墓碑沉默了很久,走之前说了句,“你好容易死。”

“……”

陆崇弯腰摸摸他的头顶,安慰道,“你已经多给他续了一段生命了。”

如果林雪河没用[诅咒],楚河会在更早之前死于那次坠亡。人类本身就是这么脆弱的,一次意外就彻底粉碎,没有重开的权利。

幸好这天回家,定制的鞋子送到了。林雪河拿到手就一双双试穿,注意力也被转移。

陆崇也拿起一只把玩,是童装鞋,越看越可爱,“还没我半个巴掌大。”

“唉。”林雪河穿上心爱的小皮鞋,在他大腿上轻轻踩一脚,娇气地说,“陆崇哥哥,我想吃薯片。”

可恶!

感觉鼻子热热的。

明知道他是跟平行世界的林雪河学来的。就这么一点子东西,也没创造出什么新花样来,反复地说,陆崇还是被反复拿捏。

说是吃零食,其实他只能闻闻。因为没有人类的味觉,吃什么都味同嚼蜡,反而破坏了他对零食的好感。

香味倒是能够接收到。他就只闻闻,闻够了再丢给陆崇吃。

陆崇每次看他对着薯片深呼吸都很想笑,好像在吸薯片的精气。他最喜欢番茄味薯片,调味料里闻起来有股甜甜的味道。

等他吸完了薯片的精气,陆崇再任劳任怨地吃剩饭。

家主说到做到,他们一直都没被血族打扰,但开始每天都有动物飞来送信,写着家族里近期发生的事务。

林雪河并没有要求过,可是收到信,不情不愿地也都看完了。

来送信的白天是鸽子,晚上是蝙蝠。这么古老的信件投递方式,陆崇挺新奇,拿木板敲敲打打,在阳台上搭了个小房子。下次来它们就很机灵地把信放在里面。

倒是古堡事件发生几天后,林卡西来找过他们一次。

她说话流利了很多。林雪河问过才知道,是趁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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